2019年12月23日,交通運輸部、公安部、商務部聯合發布通知,確定唐山、秦皇島、南京、無錫、徐州、南通、溫州、臺州、蕪湖、臨沂、鄭州、濟源、黃石、咸寧、岳陽、懷化、珠海、佛山、達州、西安、寶雞、安康、烏魯木齊、石河子等24個城市為第二批城市綠色貨運配送示范工程創建城市。
提高新能源車輛更新率,支持新能源配送車輛的研發制造,鼓勵金融機構等針對物流企業車輛更新給予一定優惠;進一步完善城市配送車輛環保標準體系,提升新能源車輛比例,城市新增新能源城市配送營運車輛數量應不少于城市新能源配送車輛保有量的20%;新增新能源城市配送車輛應不少于新增城市配送車輛的50%。
加快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到2021年底,城市配送新能源純電動貨車及插電式混合動力貨車保有量之和與可用于新能源物流配送車輛充電樁總量的比值應小于或等于4比1。加快發展城市共同配送模式。到2021年底,中心城區商貿流通企業門店配送貨運量占全部商品配送貨運總量的比例達到50%以上。
西安市交通發展研究中心與長安大學聯合申報陜西省交通運輸廳2021年度交通科研項目:新能源貨運配送車輛全生命周期節能減排績效評價研究(21-17R),為西安市創建國家綠色貨運配送示范城市開展聯合科技攻關。(長安大學陳昊 供稿)